| 一、 |
任何人不得對他人性騷擾或性侵害。 |
| 二、 |
被性騷擾或性侵害不是你的錯,譴責性暴力,你我有責任。 |
| 三、 |
發現或知悉性騷擾事件,請立即
撥打本局性騷擾申訴專線:(07)226-0006或 申訴傳真(07)228-8864
本局性騷擾申訴E-mail:bca@kcg.gov.tw |
| 四、 |
預防性騷擾,申訴比隱忍更有效。 |
| 五、 |
尊重人權落實性別平等,提供員工及來訪民眾一個免於性暴力之環境,本局責無旁貸。 |
| 六、 |
本局對性騷擾或性侵害事件之當事人身分將予以保密,並提供適當的協助。 |
| 七、 |
性騷擾他人者,依法得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;利用權勢或機會進行性騷擾者,其罰鍰加重2分之1。 |